2010年1月16日 星期六

網絡足跡

最近看到一單有趣新聞, 一名加拿大女性, 因為在面書 UPLOAD了度假時的陽光海灘泳衣照,包括她與朋友在酒吧欣賞男脫衣舞表演、開生日會, 再加上她的燦爛笑容,而失去了醫療保險賠償。她在IBM任職, 稱不幸患上嚴重抑鬱症,必須長期休息,但萬萬想不到散心度假的照片,會成為保險公司終止賠償的理由。她說到陽光海灘遊玩是醫生的建議,而她的相片只供好友 觀看。保險公司認為她不再有抑鬱症,相信她可復工,故此不再符合領取津貼的資格。

另一保險公司亦表明,若客戶在網上討論區或在社交網曾披露自己的住址及正在旅遊或即將外遊的資料,他們將有權拒絕賠償客戶在外遊期間,家居被賊人爆竊而導 致的財物損失。他們亦考慮為這些網民客戶增加投保金額。在他們受訪的2000多名社交網民中,有五分之二曾披露自己外遊的資料,41%受訪者曾向網上的陌 生人公開個人資料。

有些人逝世後, 他們的EMAIL, BLOG, 面書 又如何處理呢? 在生的親人有否想過死者生前網上的資料該如何處理?即使閣下生活得光明磊落,沒有不可告人之事,他朝遠去,也未必想把個人資料在網上長傳。

面 書則把客戶的一切當作公司財物,任由面書處理。原來面書的政策是逝者的帳戶列入悼念區、刪除個人聯絡資料,但檔案仍可供外界查閱,第三者仍可留言。 Hotmail 把個人資料、相片及留言當作財物,全歸財產繼承人, 而Yahoo則把那一切當作私隱, 可全部銷眦;以上也未免是閣下心中的意願。

現 在有一間名為My Webwill (http://www.mywebwill.com) 的公司提供服務,可幫助網民死後處理各式internet account 及personal information, 德國和瑞典政府會把當事人的死亡證自動發給該公司, 公司便會馬上作出有關行動。

以前死後, 日記、書信一把火燒了算, 在這網絡時代,自己留下的網絡足跡不是那麼容易燒毀。法律上死者是沒privacy 。我們可能沒寫下驚世巨著,可有想過我們遺下的腳毛,包括網上留言、網誌及電郵將落得什麼下場?



original source: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110/4/g1r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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